关于《滁州市民营艺术院团舞台艺术创作孵化及展评奖补办法》的解读说明

    发布时间:2022-04-07 18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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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起草背景:

    民营艺术院团我市舞台艺术创作的重要力量,在繁荣民间文艺市场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。

    份额大,作用明显。我市洪山戏、凤阳花鼓戏、扬剧、庐剧等地方非遗戏曲均由民营院团承担着日常传唱传承。民营院团年演出场次和演出总收入均分别占全市总量的95%以上。有一定实力,但精品创作乏力。全市有省民营艺术百佳院团9个。随着剧本、作曲等创作成本逐年趋高,民营院团仅凭自身力量难以产出精品。

    建立滁州市民营艺术院团舞台艺术创作孵化及展评奖补机制,有力促进全市民营艺术院团文艺创作,引导舞台精品创作生产。

    二、主要内容:

    包括创作孵化和展评奖补两部分。

    创作孵化。组织专家对各地民营院团申报作品进行剧本评审,项目陈述,遴选优秀剧目给予大型剧10万,小型剧5万元孵化资助。

    展评奖补。对入选国家级、省级展演和在评比活动中获奖的作品分别奖补大型剧5万、3万,小型剧2万、1万。


    (政策咨询科室:艺术科,3802106)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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